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12-29 访问量:
(2023年12月29日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梅良杰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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