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仝玉彪带队视察县检察院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4-05-17 访问量:

为了积极响应新时代对社会治理的新要求,深入贯彻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推动轻罪治理工作的深化与创新,51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仝玉彪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走进县检察院,深入了解并监督轻罪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实施情况。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绕本东陪同。

视察组一行到县检察院听证室、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检察办案中心等地,实地察看了轻罪案件办理的具体环境,仔细询问了轻罪案件办理流程、技术手段应用及队伍建设等情况,认真听取了检察院关于如何通过公开听证程序增强轻罪案件处理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及权益保护方面采取的一系列创新举措。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饶本东汇报了县检察院关于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近年来,沛县检察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主动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积极探索平台支撑、制度保障、各方联动、诉源治理的一站式轻罪治理模式,为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提供沛县路径。代表们在听取汇报后,对县检察院在轻罪治理方面所做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宝贵的建议,鼓励县检察院继续深化机制创新,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合作,确保轻罪治理工作能够更加精准、高效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仝玉彪指出,枫桥经验,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财富,强调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力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这一精神的指引下,县检察院积极行动,致力于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轻罪治理体系,以期达到减少犯罪、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

仝玉彪强调,要坚持政治建设和检务工作相结合。县检察院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轻罪治理的根本指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高效办好每一个轻罪案件。检察官既要做犯罪的追诉者,又要做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更要做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切实将维护公平正义和捍卫法律尊严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要坚持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轻罪治理是对检察院检察办案能力和政治智慧的综合考验,应当坚守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每一个案件都应依据本案特点并根据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对一般人的法治教育效果而综合采取最佳方案。深化司法公开,广泛开展听证活动,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要坚持人民满意与刑罚适度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完善落实党的绝对领导机制,完善检察为民机制措施,坚持人民至上。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依法慎重使用刑事打击手段,防止出现重打击轻预防”“只预防不打击现象。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少发生案件、不发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司法合力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应建立健全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各辖区党委政府等单位参与的轻罪治理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司法合力,实现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推进轻罪治理工作向深向实发展。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视察不仅是对县检察院轻罪治理工作的一次全面检视,更是对枫桥经验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焕发新活力的一次深刻探讨。县检察院表示,将认真吸纳代表们的建议,持续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枫桥经验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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