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大开展监督应把握三个重点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9-04 访问量:



县级人大对“一府两院”开展的各项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贯彻执行《监督法》的具体行为方式,目的是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人大监督要监大事、督要事,抓住关键,务求实效,关键要在工作中把握三个方面的重点。

把握县委年度工作重点。就沛县而言,县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绘就了美好蓝图,这个蓝图就是全县发展大局,人大监督工作要放到这个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以监督工作实效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选择监督议题时,要围绕“十三五”发展规划,在产业经济发展、重大项目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等一系列重大课题中,依法确定监督内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主动融入发现问题、主动深入分析问题、主动出击解决问题,推动全县上下更好更快发展。

把握人民群众热切关注重点。近年来,常委会聚焦民生,做了大量工作。但实事求是讲,当前人大监督面临的民生问题,很多是“疑难杂症”,是难啃的“硬骨头”,仅靠一两次的审议报告、执法检查来解决这类问题,是不现实的,需要付出多年的努力、连续的监督。对于这一方面,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对生态环境、教育医疗、住房安居等热点难点问题列为监督重点,积极落实监督举措,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并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持续发力、跟踪监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点。当前,整个社会对追求公平正义、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与日俱增,人大监督工作要更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和重大事项决定前向人大报告制度,以强化对政府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决策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变化新要求,积极探索司法监督新形式,深化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评议,促进“两院”司法工作人员端正执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水平。

                                         (办公室 尹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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