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议发言中念好“四字诀”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0-27 访问量:



    审议发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和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内容,实际工作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在经过归纳整理后,将要综合形成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由“一府两院”予以认真执行和落实。因此,审议发言应在会前调研、工作评价、语言表述等方面发力,念好“四字诀”,为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强富美高”新沛县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深”字为上,在会前调研上发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参加审议会议前,要按照会议事先通知的议题,认真学习掌握与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行全面细致的调研活动,摸清实情、找准问题、掌握资料,审议发言才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调查一定要广泛深入,既要开展普遍调查,又要进行专题座谈;要听取领导介绍,又要走访基层群众;既要听取口头反映,又要仔细查看相关资料。只有这样的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才全面,只有这样的充分准备,在会议审议时才会有话要说、有话好说、有话敢说,发言的底气才足、水平才高,质量好,有实效。

  坚持“准”字为先,在审议发言上发力。审议发言做到发言扣准主题,不盲目,不偏离。上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大多是主任会议确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议题,或者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因此,要紧紧围绕已确立的这个审议议题中心来讨论,发表自己的真知酌见,如果发言随心所欲,与议题联系不紧密,抓不住要害,针对性不强,空话套话多,不着边际的内容多,就会既浪费时间,又没有质量,也让被审议部门无所适从,影响整改落实。

  坚持“实”字为要,在工作评价上发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时,对“一府两院”工作成绩给予恰当的肯定,这是必要的,应当做到“客观不夸大、表扬不吹捧”,工作评价要实。审议中对“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找得准。提出的建议和对策也要准,要言之有理,言之有据,既符合实际,又切实可行,以利于“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从而增强监督效果。发言应实事求是,用语应恰如其分,避免使用一些华而不实的语句对成绩进行过多的渲染,切不可言过其实、高唱赞歌。审议发言讲成绩应当语言精炼,简明扼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则应当实事求是地提出有效有力的建议,要找准问题,说透原因,务求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采取相应措施和对策来改进作风,促进工作。

坚持“精”字为本,在语言表述上发力。在审议的过程中,要力求做到发言表述不空乏,不空洞,既依法、有理、有据、又条理清晰、语言精炼、观点鲜明。组成人员可以尝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前拟定发言提纲,梳理好头绪,避免重复罗嗦、人云亦云、无个人主见、无个人观点。力戒说大话、套话、空话,少作空泛议论,多提有效建议。对议题分析要透,问题把握要准,提出的意见要实,注重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充分体现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客观性、评价性、监督性、指导性”的要求和特征。

                                                 (人代工委  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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