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询问应问出实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1-03 访问量:



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就某一方面工作集中开展的专门询问活动,遵循了询问的主体、内容和程序规定,是询问的衍生与拓展。专题询问较之询问,组织性、指向性、刚性更强一些,进一步突出了监督重点,改进了监督方式,增强了监督实效,丰富和拓展了询问这种法定监督方式的内涵和外延。人大开展专题询问,其“形”在于问,其“神”在于依法监督,支持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如何真正行使好人大专题询问权,发挥其应有的监督实效,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在符合监督法的前提下,应按照从细从实的原则,制定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办法,明确专题询问的选题范围、“一府两院”应询具体要求、集中询问会组织形式、专题询问结果处理等内容,做到询问科学选题,询问方法具体,跟踪问效措施得力,使专题询问有规可依,有度可循,操作性强。

二是严格询问程序。依法提出开展专题询问,按程序确定询问对象,按询问办法制定实施方案,并经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各环节按程序进行,避免专题询问实践中出现随意性、主观性,避免混乱局面出现,确保专题询问的严肃性。

三是加强问后工作。专题询问的效果,不仅在于被询问者的答复情况,更在于答复后的实际行动。因此,要严格落实督查、汇报制度,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对办理不满意的,要依法采取措施,对答复承诺的问题要一跟到底,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结果。当专题询问得不到满意答复时,可就有关问题再行追问,对追问答复仍不满意的,可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更具刚性的监督手段。

                                                (内司工委 张宜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