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九大精神 做好司法监督工作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1-08 访问量: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这次会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要在学懂上下功夫,在弄通上下功夫,在做实上下功夫,扎扎实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作为人大常委会对口联系政法机关和政府所属内务部门的机构,承担人大常委会在内务司法方面的监督工作,具有联系面广、内容多、法律政策理论方面要求高等特点,贯彻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期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就要在一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强化法制宣传,促进全民守法。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以普法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必须常抓不懈。人大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培养全民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要培养市民守法用法习惯,引导市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多形式的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纪念日活动、知识竞赛、图文展览等方式宣传宪法理念,让宪法更加贴近公众生活。要认真执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以此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让宪法镌刻在公职人员心中。

二、强化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基本保证,是保证社会稳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和利益,形成既和谐又持续发展局面的一种手段。一是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上积极作为,采取调研、视察、审议等综合监督手段,着力解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有效保护。二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审查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当性,特别是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规范性文件,要逐条核对法律依据,确保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充分。三是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并将执法检查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四是把工作评议作为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重要载体来抓,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使工作评议成为推进工作和改进作风的动力。

三、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监督工作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司法监督中,要按照“既不越权,又不失职”,“既要监督,又不干涉”的原则,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重点围绕司法公正、廉洁自律和为人民服务等方面情况开展法检干部述职评议活动,增强人大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抓住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专项活动这个契机,重点选择一些与群众生活较为密切,有一定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影响、人大代表比较关心关注的案件,组织人大代表积极深入开展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司法案件监督工作,正确对待当事人的控告和申诉,凡是司法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案件,除发生了程序性方面的错误外,一般不予干预,对司法机关处理正确的案件予以坚决维护,对不实的申诉和控告则依法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

四、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作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者要要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秉持“赶考”之心,把岗位当“考场”,以人民为“考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按要求参加委组织的活动,落实好委交办的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委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工作纪律。认真遵守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按时出席人大召开的各次会议,积极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遵守组织纪律,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以和共事、以和兴事、以和谋事、以和成事,树立人大新形象,开创工作新局面,创造工作新业绩

                   (内司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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