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1-16 访问量:
(2018年1月1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李同志为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吴传峰同志为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魏天峰同志为沛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黎明同志为沛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伊志超同志为沛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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