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人大如何正确处理党委和政府的关系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3-23 访问量:



在新的历史时期,镇级人大能否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直接关系到镇级人大工作的实效。

首先,要坚持党委的领导,这是镇级人大工作的灵魂。要找准政治定位,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谋划工作时,要强化“全局”意识,突出中心位置;确定议题时,要围绕党委关心的大事,紧扣中心工作;行使职权时,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党委的指示和要求。要善于将镇党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意志和共同行动。在工作中还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相互兼顾,善于弹好“钢琴”,不孤立地做工作,不简单地寻求位置,既要种好“自家田”,又要照顾“集体地”,必须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工作上突出重点,达到人大工作和其它工作“两不误”的目的,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达到与党委“思想同心、政治同向、行动同步”,从而赢得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争取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经常性地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党委在全局工作安排中予以支持。只有这样,镇级人大才能在监督和落实工作中体现出“有为、有位、有威”。

其次,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人大与政府在法律上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镇级人大应做到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监督大事,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按照“到位不越位、解难不为难、支持不代替、过问不干预”的原则,做到既达到监督的目的,又起到补台的效果,就镇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帮助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

                                            (朱开靖  胡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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