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几点建议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6-25 访问量:



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在首位,其中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又备受关注。目前,地方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也成为人大重点关注的议题,而其中的“隐性债务”风险更应该高度重视。隐性债务,主要指个别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的债务。产生隐性债务的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经常利用企业去干政府的事情,这时政府投融资和企业投融资边界变得不清楚。为更好地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通过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创新管理加强管控。进一步理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的边界,全面清理政府部门融资担保行为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和ppp项目行为,促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和系统性区域金融风险。加强财政、发改、金融办、人行等跨部门联合监管,逐步构建对政府债务、平台公司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私募股权基金、融资租赁、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体系,形成有险必化的监管合力和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规范举债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的问责力度和处罚力度,鼓励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为实现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外在环境。

二是强化项目履约监管 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和资金全程监管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重要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力度,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对不能认真履行合同的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严控政府隐性债务

三是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压减“三公经费”、行政运行等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建立与财政中长期规划相衔接的项目管理机制,实行项目库管理建立债务问题倒查和终身责任追究机制,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任何渠道违法违规或变相新增政府债务。  

四是统筹预算编制安排。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每年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国有资本经营和政府债务纳入年初预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政府债务管理透明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防止债务逾期无法偿还造成的风险积极推进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举债融资行为的决策、执行、管理、结果等公开,严格公开责任追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完善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构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严防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对债务风险进行预警和提示。

                                              (财经工委 顾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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