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6-25 访问量:
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在首位,其中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又备受关注。目前,地方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也成为人大重点关注的议题,而其中的“隐性债务”风险更应该高度重视。隐性债务,主要指个别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的债务。产生隐性债务的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经常利用企业去干政府的事情,这时政府投融资和企业投融资边界变得不清楚。为更好地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通过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创新管理加强管控。进一步理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的边界,全面清理政府部门融资担保行为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和ppp项目行为,促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和系统性区域金融风险。加强财政、发改、金融办、人行等跨部门联合监管,逐步构建对政府债务、平台公司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私募股权基金、融资租赁、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体系,形成有险必化的监管合力和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规范举债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的问责力度和处罚力度,鼓励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为实现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外在环境。
二是强化项目履约监管。 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和资金全程监管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重要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力度,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对不能认真履行合同的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严控政府隐性债务。
三是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压减“三公经费”、行政运行等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建立与财政中长期规划相衔接的项目管理机制,实行项目库管理。建立债务问题倒查和终身责任追究机制,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任何渠道违法违规或变相新增政府债务。
四是统筹预算编制安排。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每年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将国有资本经营和政府债务纳入年初预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政府债务管理透明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防止债务逾期无法偿还造成的风险。积极推进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举债融资行为的决策、执行、管理、结果等公开,严格公开责任追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完善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构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严防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对债务风险进行预警和提示。
(财经工委 顾伟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