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1-06-28 访问量:
决定任命: 徐正冲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广振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胜利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决定免去: 闫淑芹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巩伟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卫道光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广振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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