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质量促进条例》让人们生活更美好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12-20 访问量:



《徐州质量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第一家出台的质量促进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市场作用的论述和十九大新时代质量发展的论述为灵魂,借鉴其它国家质量立法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促进具体实践的成功做法,强化了产品、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的刚性要求,标志着我们的质量工作从行政化监管进入到法治化治理的新阶段。

《条例》共二十八条,将标准引领、品牌发展、创新驱动、社会共建作为质量促进原则予以规范。条例提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事业单位为主体,政府推动、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质量促进共建机制。在组织领导上,对县政府质量发展领导工作机制作出了规范。在促进手段上,确立了品牌、标准化、创新三大质量发展战略。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质量信用制度、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在保障措施上,规定了资金保障、人才培养、奖励机制、文化建设和考核评价措施。《条例》还作了一系列质量促进细化规范,其中如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不见面审批,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等。

为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百姓生活品质提高,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条例》第二十一条给予了明确规定,要建立服务质量促进机制,优化服务环境,升级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标准,改善用户体验。推广实施服务质量承诺制度,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和测评机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推动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提升;优化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生活服务业品质;促进现代商务、平台经济等新兴服务业品牌化发展。为减少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规范政府权力的运用,打造方便百姓办事的政务环境,《条例》二十二条规定了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运行模式、办事流程、窗口服务等方面,建立标准化服务和管理体系,实施不见面审批等便民审批方式。

《条例》的正确实施将有效地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抓好学习培训,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执法监督,使《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造福群众。

      (财经工委  顾伟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