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04-23 访问量:
(2019年4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孙廷华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承永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魏光清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佑明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沛县人大常委会 苏ICP备12345678号
技术支持 :徐州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