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05-29 访问量:
(2019年5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春彦同志为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丽涛同志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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