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沛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修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06-29 访问量:

沛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关于沛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修改情况的报告》,与会常委会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本次修改调整涉及三部分内容:一是重大纺织产业项目布局对建设用地的修改,二是科研教育用地及体育用地的调整,三是中煤大屯热电东侧绿地用地局部修改。修改后的规划用地符合用地布局的整体性原则,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生态红线,不占用原规划禁止建设区内的土地。

县人大常委会与会人员审议认为,《沛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在完善城市功能、指导沛县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市面貌、引领产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就进一步做好沛县城市总体规划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指导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县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尊重和体现沛县历史和自然环境优势,充分考虑沛县民众个性化需求,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规划,充分推动我县城区可持续发展。

二、注重历史传承,明确城市定位。科学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促进城市科学协调发展。树立特色理念,充分发挥我县地方文化特色,充分挖掘我县在自然、文化、历史、建筑等方面的特色和内涵,打造汉文化发源地、生态优美、宜业宜居城市。

三、确保刚性约束,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县政府及主管部门要严格规划执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进一步发挥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发展的龙头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依法严厉打击规划区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城市总体规划有力有序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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