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沛县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08-24 访问量:

根据2020年沛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7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伟带领下,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一法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徐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十次检查不如一次执法”的理念,落实“三项责任”,严格执法监管,推进专项整治,营造宣传氛围,有效防范遏制了事故的发生。今年1-6月份,共发生各类事故起数6起,死亡人数4人,同比分别下降83.3%和42.9%,全部为道路运输事故,实现了“双下降20%”的目标。

 (一)把“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作为依法治安的“前提”。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作为最重要的工作编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摘编》单行本,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不放松”批示精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作为贯穿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让“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理念深入人心。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企业一线宣讲,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牢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二)把“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地生根”作为依法治安的“核心”。依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明晰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夯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贯彻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县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县四套班子包挂机制,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实行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镇街道(区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隐患清单双签字,全面压实县级班子成员、部门、镇街道(区场)安全监管责任。做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行业监管、分级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在23个负有行业监管任务的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配备3-5名工作人员,在34家县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设立“安全管理科”,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了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进32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运行,推行“三清单一专报”信息报送机制、明查暗访督查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消除监管领域盲区和漏点,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稳定向好。压实安全监管网格责任。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通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延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终端,实现了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应急救援及时有效,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三)把“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依法治安的“关键”。严把企业安全生产入口关。所有企业、项目法人必须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必须纳入项目建设概算,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在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源头上,立好规矩,开好头、起稳步。严把事前精准执法关牢固树立“只检查不执法等于违法”“检查即执法”的观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督促企业按照“两照一表”(事前隐患照、事后整改照、整改责任表),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推进“两法”衔接,为依法严惩安全生产涉嫌犯罪的非法违法行为找到了更有力的方式。今年以来,县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事前立案171件,罚款5万元以上案件19件,处罚金额328万元。严把全过程监管关。在全县纵深推进“科技兴”战略,推广“互联网+大数据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企业单位安全巡检制度落地,目前,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乡镇医院、加油站点、宾馆商超等641家企事业单位纳入了智慧安全监管平台,构建起隐患排查动态管理体系。

(四)把“建立依法治理安全隐患机制”作为依法治安的“支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和“两个不放松”的要求,统筹把握“小灶”和“大灶”的关系,抓好下一个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企业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重点岗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政府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监管体系,进一步分行业完善46个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近年来,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产业政策,着力推进化工、铸造、纺织等行业整顿转型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工艺、设备、场所、岗位或人群、物品等方面,定期开展县、镇区场(街道)、村居(社区)三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实行“网格化”管理。搭建安全隐患整改闭环机制。 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聚焦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通过明察暗访、汇总交办、挂牌整改、约谈问责等形式,形成闭环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检查方式上,采取“定向排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双随机”明察暗访。

(五)把“依法加大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力度”作为依法治安的坚强“后盾”。把部门联动执法变成常态。充分发挥28个专业小组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重大事项通报和联合执法等机制,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领域执法检查行动。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实现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行业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不断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和检查督查的实效性。把专家团队参与执法变成常态。聘请国内69名在库专家,建立各专业小组的专家库,广泛邀请、动员行业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挥专业人才优势,认真听取专家意见,有效破解基层和企业技术人才缺乏,“找不准问题、查不出隐患”的问题。把严肃事故追责问责变成常态。为切实解决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重检查、轻执法,重整改、轻处罚”问题,我县研究实施了《沛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沛县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和《沛县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办法》等文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铁腕执法、从严查处、廉洁办案,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打击处理。定期分析执法情况,公开处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单位实施函告、责令限期整改、书面检查、行政处罚等问责措施,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倒逼企业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自觉转变。

(六)把规范执法行为和制度建设作为依法治安的重要保障。全过程使用执法终端进行执法。按照市应急局统一安排,我县自2017年全部使用执法终端进行执法,并为全体执法人员全部配备了执法平台和便携式打印机,在检查时,将企业违法行为输入平板电脑后,直接索引到适用法律法规条款,严格按照设定的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限额进行处罚,切实提升了执法规范性和精准度。细化“1+4”综合执法。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将安全生产培训、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投入等法律法规进行综合执法,进一步整合了执法力量,一次性查清企业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节约了执法检查成本,切实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漏项执法等问题。建立健全案审制度。建立健全“查案、审案、定案”三分离制度,强化对事前隐患执法和事故执法的内部审核、集体讨论和专家论证,形成相互制约的执法监督机制,从而有效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近年来,未接到一起执法不规范、事故处理不公平、自由裁量不合理的举报投诉。

(七)把强化“一法两条例”的宣贯作为依法治安的重要载体。开设宣传专栏。在沛县日报上全文刊登《徐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在沛县政府网站、活力充沛APP客户端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对《条例》进行宣传和解读。在气象信息台和沛县气象宣传栏每天向社会公众发送安全信息,在县电视台、《沛县日报》、沛县发布、沛县融媒等平台上持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推动指导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全员学习。张贴宣传海报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省、市、县四级安全生产督导工作,今年以来制作安全宣传海报16种,共计10万余份,全面覆盖到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各重点行业领域工业企业等,做到应贴尽贴。组织专题培训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学习宣贯活动的通知》(沛安办〔2020〕64号),县委组织部、县安委办于2020年5月28日,联合组织全县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专题培训班,推动属地政府、行业管理、企业负责同志能够熟练掌握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并贯穿应用到工作中去。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我县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监管力量薄弱,群防群治体系建设不完善,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人员数量、管理水平、监管装备、工作条件并不能完全满足所承担的任务。

二、行业专业人才缺乏。按国家标准,应急管理部门专业监管人员需达75%,目前,我县专业监管人员数量未能达到这一标准,专业监管人员不足问题突出,专业监管力量不足,危化品、煤矿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尤为缺乏。

三、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划分不明确,存在职能交叉或脱节现象。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还不够健全,跨区域监管、重复监管、交叉监管、上下监管职权不对等、监管空档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对“一法两条例”缺乏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教育不到位、操作制度规程不健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不到位等问题屡见不鲜。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抱有侥幸心理,轻生产安全,重经济效益的思想依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机构。加大基层安全生产投入,着力解决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补齐基层监管领域人员不足、知识技能和专业程度不够、救援力量不足的短板,充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配足配强具有执法资格条件的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保证基层安监机构办公场所、办公经费、执法装备等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大安全监管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以安全监督管理专业化建设为导向,组织执法人员、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等,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专业化程度。进一步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大力引进安全监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生产监管死角,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安全监管队伍。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科学界定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主体责任,明确监管主体,规范和细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行业监管部门相互之间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网格化、实名制责任体系,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责任体系,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同时综合运用经济、金融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安全保障投入,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一法两条例”学习宣传。坚持将“一法两条例”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性工作来抓,通过公益宣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普及“一法两条例”相关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生产生活氛围。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安全生产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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