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4-20 访问量:
(2021年4月20日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先东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沈群慧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鹿存刚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兴伟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孙厚鹏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国庆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萌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沛县人大常委会 苏ICP备12345678号
技术支持 :徐州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