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6-28 访问量:
(2021年6月25日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黎明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封雷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康兆坤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后斌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赓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郭险峰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魏天峰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伊志超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黎明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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