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沛县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05-12 访问量:

为有效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机构组成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长:郝敬彬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徐正冲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梅良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仝玉彪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及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社会建设工委主任汪亿、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曹厚生、预算和经济工委主任朱开靖、人代工委主任肖作平、农业和农村工委主任侯召辉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县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一协调监督工作整体推进。

办公室: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日常监督和推进工作,牵头做好推进工作的宣传报道。

 

 

                       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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