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机关组织开展政治学习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06-29 访问量:

629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政治学习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正冲、贺伟、梅良杰、仝玉彪出席会议,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伟领学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第四章《环境保护和治理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

会议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保障。强调集中力量攻克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深刻关切,彰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强烈清醒的问题意识。

会议要求,机关全体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解决环境问题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的方案》实施,强化依法推动打好污染攻坚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锲而不舍盯问题,驰而不息抓整改,合力攻坚,善作善成,切实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上,还通过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平台,视频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主讲的《地方组织法和地方人大工作》。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地方组织法的修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大政治成果、理论成果、法治成果、实践成果在地方政权建设领域的系统集成,是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大举措。是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地方组织法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有利于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全面实施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把这部重要法律确立的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张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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