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10-13 访问量:


10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伟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卫健委分管负责人,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人民医院、中医院分管负责人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县疾控中心(实验基地)、县人民医院、河口镇孟庄卫生院、孟庄医养结合体在建工程现场、沛县第二人民医院(敬安镇卫生院)等地,走进疾控中心疫情研判中心、发热门诊、传染科楼、远程会诊中心、住院病房等防治重点点位认真察看,与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详细询问传染病防治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细致了解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院感控制、核酸检测、应急处置能力、医疗队伍建设、基层公共卫生机构职能作用发挥、政府采购医疗物资储备、法律宣传普及及相关部门履行传染病防治法定职责等情况,并对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全面掌握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传染病监督管理体系“三大体系”建设、疫情防控能力提升情况,以及当前传染病防治工作中迫切需要推动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卫健委、疾控中心、人民医院、中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有关情况。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原则,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力度,通过健全体系、完善机制、提升能力,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传染病疫情保持总体平稳,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1年我县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取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防治规划、预防控制、预案制订、医疗救治、执法监督、经费保障、人才引进等薄弱环节与工作改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贺伟指出,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加快补短板强弱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现实需要,是县人大持续关注医疗卫生事业、热切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健康沛县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履行人大法定职责、提升人大监督水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贺伟强调,政府各有关单位一要高度重视防疫,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大背景下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疫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落细落实措施,围绕传染病防治“三大体系”建设,提升传染病早期预防、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等综合能力,补齐工作短板和防控漏洞,从源头上控制好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三要全力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卫健委要与相关部门多联系、多沟通、多交流,形成防控合力,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管实、管好、管细。四要强化法律责任,依法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保障责任、协调责任和监督责任,织牢织密传染病防治网,切实提高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五要扩大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宽领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群众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群防群治的自觉性。六要依法履职担当,县人大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县政府认真研究和解决卫健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经费不足、人力选配等问题,为卫健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黄浩  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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