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县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02-21 访问量:
(2023年2月2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与监督办法》,切实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监督县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各项决策和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中心、服务大局,敢为善为、务实落实,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彰显人大担当,高质量助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为奋力打造环微山湖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沛县新实践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二、总体原则
(一)坚定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入推进“代表在行动”走深走实,号召全体县人大代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各自所从事的行业、系统和工作生活区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讲政治、讲学习、讲法治、讲责任、讲服务”的“五讲”代表,充分发挥本职岗位职能优势,带头宣传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带头支持项目建设,带头动员其他干部群众协助推进。
(二)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凝聚支持项目建设共识。切实发挥全体县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工作,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组织代表联系选民过程中,注意了解广大群众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掌握项目建设所涉及到的有关干部群众的各方面社会关系,在项目建设遇到困难时,用人大代表自身具有较高社会威望、较多人脉资源的优势,主动做好牵线搭桥、思想动员、情况反映等工作,助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要认真按照代表法、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采取代表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四不两直等形式,及时了解全县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针对性提出代表建议和意见,监督和支持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责任单位切实做好工作,推进项目扎实实施。
三、监督内容
针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票决出的32项民生实事项目,重点围绕实施过程中的政策落实、项目进度、资金管理、项目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开展全过程监督,推动项目办实办好、落地见效。
(一)围绕政策执行开展监督。组织召开项目责任部门座谈会,听取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的报告,详细了解项目启动阶段的困难和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调度项目推进情况,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县政府及时予以解决。
(二)围绕项目进度开展监督。督促县政府逐项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落实实施主体和责任人,对照项目进度计划,定期了解项目推进动态,真实掌握项目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做到全程动态跟踪监督。
(三)围绕资金绩效开展监督。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支出计划等,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不定期检查、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找出实际绩效状况与绩效目标之间的差距,促进项目达到预期绩效。
(四)围绕项目质量开展监督。组织专业人员不定期开展现场视察、查阅资料、比对数据,对项目质量管理机制、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五)围绕环保安全开展监督。组织专业人员不定期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定期开展环保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上报排查结果,及时督促整改环保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监督方式
(一)听取专题报告。项目启动阶段,领导小组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计划的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常委会适时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年终,常委会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组织专项视察。每个季度末,组织相关专业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专项视察,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强化督察督办。
(三)强化会商会办。定期召开相关责任部门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召开涉及部门协调会,凝聚工作合力,促进相关部门优化审批流程、疏通环节堵点、破解工作难题。
(四)启动专题询问。对在项目推进中工作不力、进度迟缓、出现重大失误的责任部门,常委会将适时依法启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确保民生项目落到实处。
(五)开展民主测评。年底,常委会将对项目责任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分别听取责任部门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上报县委主要领导,并向县政府反馈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领导小组,实行项目监督领导包挂制,积极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代表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各工委要加强与项目责任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深入实地调研走访,认真做好情况跟踪、问题反馈、意见交办等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政府要恪守庄严承诺,扎实推进项目实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倾听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吸纳各方智慧,主动担当作为,切实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高质量如期完成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三)注重监督质效。全体人大代表要以“牢记嘱托,勤勉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全心融入“代表进站、代表发现、代表创建、代表督办”四大行动,积极参加领导小组组织的视察、调研、审议、测评等活动,扛起履职责任,敢于建言献策,务求监督推进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领导小组助推项目实施的各项举措,宣传政府民生项目推进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的先进事迹,扩大惠民效应,凝聚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实事实施的合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沛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县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