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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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07-17 访问量:

县政府: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认真审议。为做好下步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体现审计机关独特作用

审计机关作为特殊的政治机关,要从政治高度不断深化对审计工作定位、职责、方向、重点的认识,找准审计监督服务党的自我革命的切入点、着力点。认真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各项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履职主动担当作为真正做到县委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工作就抓什么,全面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创新审计理念,更好发挥审计建设性功能

转变传统思路和方式,进一步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提升监督效能及成果质量。一是审计监督全覆盖与常态化经济体检相结合。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监督对象及其有关活动实施审计全面覆盖,做到应审尽审、不留盲区同时要实现常态化的经济体检,持续发力,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短板弱项,逐步提高治理效能。二是治已病与防未病相结合。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做到个性问题查纠到位,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效果。三是事后监督与事前和事中监督相结合。在做好事后监督、严格查处问题的同时,加大事前和事中审计监督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纠正,防患于未然。

三、注重整改实效,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等执法部门和财政部门协作,及时会商处理,切实形成整改监督合力;明确整改时间要求,根据不同问题类型,督促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主体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严肃问责制度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拖延整改、屡审屡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问责,切实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抓培训促学习,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水平

县审计部门要围绕近年来审计发现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全县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普及财经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财务人员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和原则性,增强财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各单位在财务收支过程中严把支出审批关口,严格财务报销审批程序,防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看好百姓钱袋子,当好财政资金的守护者。

根据《沛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县政府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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