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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3-01-02 访问量:
本站消息 12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成彪、杨文民、吕高骥、徐龙彬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副县长徐正冲,县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决定2013年1月3日召开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民生幸福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县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关于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汇报;审查批准了县政府关于调整沛县201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决定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建议事项;审议通过了《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人大工作先进单位、标兵和优秀人大代表活动中心、优秀人才代表以及先进人大工作者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决议》、《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1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就下步工作,胡成彪要求,要强化服务,积极作为,全力推进服务业发展进程;科学推进,开拓创新,为我县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民生幸福工程扎实推进;统筹安排,严明纪律,积极履行代表的神圣职责。
延伸阅读:
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决议
(2012年12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沛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燕守合同志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报告》。会议同意县政府《关于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沛县201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2年12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沛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徐兴常同志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沛县201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同意县政府《关于调整沛县201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决定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12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沛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1月3日在沛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沛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沛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沛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沛县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沛县201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