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接受张波同志辞去沛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12-15 访问量:
(2023年12月15日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张波同志辞去沛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依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报沛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023年12月15日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张波同志辞去沛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依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报沛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