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关于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5-10-24 访问量: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大监督司法”原则,全面了解员额检察官履职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 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司法为民、法律监督、队伍建设等重点方面,通过听取工作报告、查阅案卷资料、组织代表视察、征求各方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全县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员额检察官履职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全县员额检察官在县检察院党组的带领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大局稳定、民生改善、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发展履职有力
员额检察官始终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域发展全局,以精准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在安全保障方面,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成功挽回国有财产损失近6000万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依托全市首个“网络法治办公室”,办理相关案件110件293人,有效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落实服务新质生产力高地14条举措,起诉扰乱经济秩序犯罪21人,帮助企业追回合同诈骗资金1000余万元;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办理涉企“挂案” 6件、民事监督案件12件,严惩企业内部“蛀虫”犯罪3件6人,通过法治体检等方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特色品牌打造方面,集中管辖全市文物犯罪案件,打造“御金汉卫”文物保护品牌,相关公诉案件获评全省十佳庭,实现了司法办案与文化保护的有机结合。
(二)坚守为民初心,司法惠民成效显著
员额检察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民生保障领域,起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人,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的GPS定位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获评最高“检护民生”典型案例;通过“检察+工会”协作机制,帮助13名农民工追回薪酬12.3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7.9万元,有效防范了因案致贫返贫。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5人,起诉相关严重暴力犯罪10人;开展“净土佑苗”专项行动净化成长环境,组织“天平杯”模拟法庭直播,观看人数超1万人,支持未成年人起诉文身店案获赔并被《检察日报》报道,多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
(三)深耕监督主业,法治公正保障有力
员额检察官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监督质效持续提升。刑事检察领域,提前介入疑难案件23件,创新建立轻伤害类案件数字监督平台,入选江苏省数字重大场景项目名单,获省检察院肯定并在全市推广;民事检察领域,办理监督案件21件,严惩虚假诉讼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聚焦金融领域督促银行完善风控制度;行政检察领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构建行刑反向衔接体系,发出检察意见63份,跟踪“12345”热线线索推动修复绿化10636平方米;公益诉讼检察领域,立案52件,推动拆除违建码头4处,协同追缴汉画像石161件,跨区域保护协作经验获最高检推介,“歌风・励志”未成年人数字模型精准帮教14人,数字赋能监督成效突出。全年共有1起案例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0起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监督权威性和影响力持续增强。
(四)强化自身建设,队伍素能稳步提升
员额检察官始终坚持政治建检、人才强检、从严治检,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29次,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打造业务党建融合品牌,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人才培养成效显著,1起公诉案件获评全省十佳庭,16名干警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奖,连续两年获评最高检“四微”作品“十佳”,分梯队人才培养模式成效凸显。纪律作风持续过硬,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相关事项40件,排查廉政风险点8个,为检察权规范运行筑牢防线;自觉接受人大、民主和社会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视察100余人次、参与检察活动200余次,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全年共有35个集体、87人次获县级以上表彰,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新型案件办理能力有待提升
随着数字经济、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数据侵权等新型犯罪不断涌现,部分员额检察官对新型犯罪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把握不够精准,知识更新不及时,办理此类案件的效率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不够均衡
“四大检察”中刑事检察相对成熟,而民事、行政检察在监督广度和深度上仍有不足,部分民事监督案件聚焦传统领域多、新型民事纠纷监督少;行政检察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力度有待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领域的监督覆盖面不足,“四大检察”协同发力的效果尚未充分显现。
(三)司法为民举措仍需细化
部分员额检察官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重办案、轻服务”的倾向。在未成年人保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便民利民措施的宣传力度不足,部分群众对检察职能知晓率不高,导致未能及时获得检察帮助;司法救助的精准度有待加强,对困难当事人的排查识别机制不够健全,部分符合条件的群众未能及时得到救助。
(四)数字检察应用深度不足
部分员额检察官数字素养不足,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能力不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完善,与公安、法院、行政机关等的数据壁垒尚未完全打破,数据资源整合利用不够充分,未能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线索发现、证据固定、类案监督等方面的优势。
三、意见与建议
(一)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履职专业化水平
围绕电信网络诈骗、数据犯罪、新型经济犯罪等重点领域,组织员额检察官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高法律适用和案件办理能力。聚焦重点业务领域,培育更多业务带头人和骨干力量,鼓励员额检察官参与省市业务竞赛、案例评选,以赛促学、以评促优,打造专业化检察人才队伍。
(二)推动融合发展,增强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在巩固刑事检察优势的同时,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拓展监督领域,聚焦新型民事纠纷、行政争议等重点,提升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机制,构建“检察+行政+行业”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监督治理实效。
(三)深化司法为民,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加强检察职能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优化诉讼服务流程,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咨询、申诉、控告渠道,减少群众诉累。针对涉企、涉农民工、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进一步优化法治体检、权益保护、司法救助等措施,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持续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监督力度,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深化数字赋能,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开展数字技术应用专题培训,提升员额检察官的数据采集、分析、应用能力,让数字技术成为提升办案质效的有力支撑。在类案监督、线索发现、风险预警等方面深化数字模型应用,推动数字检察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延伸,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五)坚持从严治检,筑牢规范司法底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员额检察官的政治忠诚和责任担当,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健全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机制,规范办案流程,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 “三个规定”,坚决防范司法腐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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