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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5-12-02 访问量: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增强农业发展动力,现已形成多行业、多领域、多层次发展格局,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我县共培育家庭农场1361家,其中粮食类825家、园艺类450家、水产类3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98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56家,市级“四有”、示范、“五好”合作社70家;龙头企业34家和一大批种养大户。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发展。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展,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沛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沛县土地经营权证颁发及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规范发展。电力、国土、规划、农技等部门也出台了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流程,减免注册登记及相关税费。近期出台的《关于创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意见》更加调动了全县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二是选育典型带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我县连续两年精选32名家庭农场主赴日本参观学习,今年组织21名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农业部的专场培训,已联合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内培训班6期,受训3000余人。受训人员既开阔了眼界,学到了经验,又坚定了做大做强家庭农场的信心和决心。我县不断加快推进农业的有机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目前314家通过了农产品“三品”认证,396家注册了产品商标,近300家在大中型城市开设了市场专柜或直销店,实现了与超市、社区的成功对接。我县以示范社创建为契机,重点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从而带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金农对接”,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速发展。

我县积极创新“两权”抵押贷款模式,搭建“金农对接”平台,县财政拿出2000万元建立贷款风险担保金,与邮储银行合作开发“助农贷”、与农商银行合作开发“兴农贷”、 与农业银行合作开发“金农贷”等金融产品;今年7月,我县又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经营公司,与农业发展银行合作开发“润农金”产品。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土地经营权证》或其他方式抵押贷款7805.5万元,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问题。
      目前,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不足之处。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不够强,大部分农场主受文化、技术、法律等诸方面的制约,发展后劲显得不足。农民合作社运行能力不足,操作不够规范,抓数量积累用劲大,提升质量用心少。农业企业缺龙头,带头致富和带动群众致富本领不够强。二是土地有序流转不是十分通畅,土地流转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阻力较大,还没完全处理好土地流转既要积极引导,也要循序渐进的关系。三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偏少。利用政府扶持政策,抓好农民技能培训落实的还不到位。鼓励农民创业,由农民打工潮变成创业潮,由创业带动就业的环境还没有形成。四是社会化服务组织缺位。当前,以多元化社会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还没有建成,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具体工作还需要完善。五是有的惠农政策落实还不到位。一些金融产品存在利息高、环节多、不灵活、周期短等问题,与农业这个薄利行业的需求有差距。有些单位对农业企业指导不够贴心,存在“重处罚、轻服务”的现象等。

下一步工作:一要因地制宜,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出台扶持办法,结合农业产业规划,加快土地规范流转,持续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订单农业、有机农业、循环农业、立体农业、休闲农业。家庭农场要适度规模经营,让有限的土地资源产出效益最大化。合作社要抓量更要提质,建立复合型合作社或专业协会,提高组织化程度。全面构建“公司+基地+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鼓励农民与农业企业签订长期的农产品供销合同,制定保护价格,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通过农企对接实现双赢,共同抵御市场风险。二要创新思维,激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把创新贯穿于农作物种植、加工、销售、储存的全过程。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理念,不依赖化肥与农药,做到种地、养地有机结合,保障土地持续给力。确立农业产量、质量效益并重的理念,积极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为提高单产奠定坚实基础,建立严格的质量追溯制度,保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注重品牌创建,形成品牌效应,提高经济效益。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要运用法治思维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为市场机制作用正常发挥保驾护航。三要整合资源,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整合农机、农技、水利、国土等资源,建立信息平台,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倡导精耕细作、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品种搭配种植,合理设计茬口衔接,切实提升农田管护水平,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不断提高产出效益。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拓宽营销渠道,解决买难卖难问题。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努力使经营者走出去开阔眼界、专家学者请进来培训提升经营能力、农产品销出去赚大钱、农业企业引进来做龙头。建立“第三方”中介服务的专业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抵押融资、担保以及资产评估等服务,同时政府应做好政策监管,逐步健全拓展配套服务领域,重点为农民提供烘干、储存等社会化服务,尽力减少农业风险,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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