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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四个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7-07 访问量:



7月3日,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县委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体参加了县委举办的专题党课,听取了县委书记李淑侠同志所作的“全县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报告。

会后,常委会党组决定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当前人大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具体要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县委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政治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中的成绩,都是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取得的,只有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和作用。

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所有重大活动、做出的所有重要部署和工作决定,事先都要向县委请示报告经县委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模棱两可或无法准确把握的也要主动向县委汇报,争取得到县委的支持和帮助。

坚持发挥常委会党组核心作用。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坚持主任会议研究的事项,先由常委会党组研究通过后再上会,切实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党组内部坚持民主集中制议事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

坚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与县委思想同心、政治同向、行动同步,全面领会县委意图,坚决执行县委决策和意见,通过人大审议决定程序,使县委的主张成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使县委的决策部署得到有力执行,在制度上、法律上、行动上保证县委决策和意图的贯彻实施,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办公室  尹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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