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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四个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7-07 访问量:
7月3日,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县委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体参加了县委举办的专题党课,听取了县委书记李淑侠同志所作的“全县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报告。
会后,常委会党组决定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当前人大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具体要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县委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政治原则。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中的成绩,都是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取得的,只有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和作用。
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所有重大活动、做出的所有重要部署和工作决定,事先都要向县委请示报告,经县委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模棱两可或无法准确把握的也要主动向县委汇报,争取得到县委的支持和帮助。
坚持发挥常委会党组核心作用。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坚持主任会议研究的事项,先由常委会党组研究通过后再上会,切实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党组内部坚持民主集中制议事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
坚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与县委思想同心、政治同向、行动同步,全面领会县委意图,坚决执行县委决策和意见,通过人大审议决定程序,使县委的主张成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使县委的决策部署得到有力执行,在制度上、法律上、行动上保证县委决策和意图的贯彻实施,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办公室 尹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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