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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龙彬调研全县“两法衔接”工作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8-31 访问量:





8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龙彬带领县人大内司工委全体人员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县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实地察看信息共享平台运行和录入情况,并抽查了部分案件卷宗,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情况汇报。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县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着力以“硬件上台阶、软件上水平、管理出成效、监督无盲区”为要求,扎实推动各项“两法衔接”工作开展,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为维护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法治沛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调研组指出,当前我县“两法衔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案件信息录入依然存在不规范、不严格现象。主要表现为,线上录入不全面,有的案件材料未能够及时上传平台存在补录现象;有的录入案件中缺乏案件信息;有的将涉刑案件录入到行政处罚类案件中造成数据不实导致程序无法正常流转。线下衔接不到位,有的案件处理结果未及时书面告知相关部门。

二是存在证据转化不及时,个案咨询不规范等现象,制约“两法”衔接成效。实践中,由于行政处罚适用的证据标准同刑事立案侦查适用的证据标准不尽相同,行政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侦查和取证技巧,初次取证不到位,导致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取证难。

三是成员单位对“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工作开展不均衡。市人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开展两法衔接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绝大多数成员单位能够认真遵守并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但仍有个别单位不够重视,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开展工作不主动。

徐龙彬就做好下步“两法衔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录入的硬性约束。《决定》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及时、规范录入相关处罚信息,进一步明确“两法衔接”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的录入标准、移送范围、交接程序;进一步明确不按规定移送的惩戒措施,切实以制度树权威,保障“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进一步完善案件的跟踪指导制度。《决定》明确了案件咨询制度,有的案件前期进行了咨询,但如何做好后续的跟踪指导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根据行政执法机关或者侦查机关咨询的情况,及时做好全程动态跟踪,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更为明确的意见,切实提高衔接效率。

三要进一步提升成员单位的重视程度。《决定》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衔接质效,拓宽各种方式提升成员单位的重视程度,综合运用走访座谈、进驻执法机关等形式实地查看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特别是认真审查一些大额、临近立案标准的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材料,增强对行政处罚的全面把握。主动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违拆违建、医患冲突等重点领域案件,联合部署开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纪法”衔接,深挖细查,就发现的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移送涉案线索,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两法衔接”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内司工委 张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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