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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注重”,提升代表履职成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9-12 访问量: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代表人民,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参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社会事业的光荣使者。人大代表作为推动我县科学发展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要做到“四个注重”,切实提升代表履职成效,争当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

一、注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植根于人民,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是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要经常保持与原选举单位和选区的联系,深入了解群众的疾苦,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认真集中群众的智慧,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注重发挥监督推动作用。人大代表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因素,必须要在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推进作用。要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事关民生的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建议、意见,促进问题的解决。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过分强调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忽视全局利益、整体利益问题的监督,通过代表的监督作用,消除阻碍“一府两院”顺畅开展工作的不利因素,寓支持与监督之中。要以担任行风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等形式,加强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的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加强自身建设。

三、注重发挥议事决策作用。随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一些重大决策、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重大决议决定等,都会越来越多地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其目的就是要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提高决策水平。人大代表无论是出席人代会、列席人大常委会,还是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都要十分珍惜自己参与的机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切合实际的议案和建议,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工作,决不能做只开会不发言、只视察不调研、只鼓掌不建言的“荣誉代表”。

四、注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都要当好表率,这既是人大代表法律地位的要求,也是人大代表肩负使命的要求。要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争当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的模范,争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模范,争当科学发展、干事创业的模范。要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以振奋的精神投身发展,以过硬的本领驾驭发展,以优良的作风推进发展,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

                                           (办公室 陈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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