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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来沛检查《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9-27 访问量:





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陈建领带领检查组来沛对《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兴常,县政府副县长刘雪君陪同。

 检查组先后到敬安镇沛县荣康食品公司、沛县华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快检室、食品摊贩疏导点、沛初中周围等现场,实地检查了我县自《条例》实施以来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组到县市场监管局查看了远程监控平台运行,抽查了部分台账,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我县能够按照《条例》要求管理小作坊和摊贩,基础抓得牢、创新点较多。为进一步实施好《条例》、保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检查组对沛县今后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加大对 《条例》的宣传力度。不仅要加大对从业者的法规条例普及度,还要加大对机关部门分管人员和一线工作者的条例宣传。做到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多广角、立体式开展《条例》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建立健全沟通协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协作办案等机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治理活动奠定法律基础

二要加强食品监督管理规范化。针对新的形势,监管工作要和方便居民生活、食品安全结合起来。人大依法监督要到位,要有针对性有效地分工。职能部门要加大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科学合理地确定抽检范围,突出重点,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筛查问题食品的靶向性。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监督员的作用,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三要强化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夯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科学严谨的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督查督办、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大局,不听从安排的人员将严肃问责,扎实推进各项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做到细而又细、严而又严、万无一失,确保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

                                            (顾伟群  张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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