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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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要做到“敢、善、勤、严、勇”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0-20 访问量: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又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督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决定着人大的形象和地位。因此,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是人大工作的重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时,要坚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严于监督、勇于监督。

   一要做到敢于监督。就是要充分认识自身职责,理直气壮开展监督。要认识到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这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只有敢于履行法定职责,有效监督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通过监督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依法治国进程。

    二要立足善于监督。就是在监督工作中要把握重点、注重方式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不断创新增强监督实效的新手段、新方法,不断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在监督立项选题上要按照“抓大事、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着重解决党委关心、社会关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促进“一府两院”依法、高效开展各项工作,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三要坚持勤于监督。就是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经常化。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依法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日常监督、临时监督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以及跟踪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监督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视察和代表建议督办等活动,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全方面、多领域的监督,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要突出严于监督。就是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不能流于形式,对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一府两院”通报,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求“一府两院”严肃对待,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要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不到位,监督不停止。只有这样,人大的监督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五要着眼勇于监督。就是人大监督绝不能摆样子、走过场,而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强硬监督。所以人大要真正树立权威,彻底改变“软弱人大”的局面,能否敢于和善于启用刚性监督手段非常重要,这也是改变长期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期望值的关键。《监督法》的实施,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强化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人大的期望越来越高,在监督工作中力求做到刚性监督多一些,监督手段硬一些。

                                                   (内司工委 张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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