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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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求”理念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1-22 访问量: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基本形式。会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监督效能和权力机关的形象。沛县人大常委会践行“四求”理念,在选题、调研、审议、督查四个环节上做文章,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一、选择议题“求精”。选择议题必须着力突出一个“精”字。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审议要在重大的、长远的、宏观的、全局的问题上下功夫,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确定议题,不能事无俱细,面面俱到,必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常委会议题的选择,既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又要结合“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把议题选择与“一府两院”的工作目标相对应,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常委会会议应围绕一个中心议题开展讨论,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充分时间进行讨论,其他一些议题可以书面审议的形式进行补充。

二、调查研究“求深”。调查研究必须着力突出一个“深”字。会议开得好,功夫在会外。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召开常委会会议前,由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工委负责人带队,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深入部门、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要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利用基层人大和广大代表密切接触选民的优势,将常委会审议议题与代表“三走三问”活动相结合,深入了解民情,积极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为专题审议发言做好准备。

三、审议发言“求透”。审议发言必须着力突出一个“透”字。为保证会议的审议质量,至少应在《监督法》规定的时间内,将会议材料提前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保证其有充足的时间审阅报告,分析材料,形成客观、公正的审议意见。要把好重点发言关。根据每次常委会的议题,确定重点发言人,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中心意见,起到带头积极发言的作用。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工委兼职委员和代表列席会议,增强审议的深度和广度,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要把好集体决策关。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保证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不走过场。书面审议意见函应广泛吸收委员和代表的意见,从而使审议意见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智慧。

四、跟踪督查“求实”。跟踪监督必须着力突出一个“实”字。要建立审议意见督办责任机制。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后,要成立审议意见督办工作组,具体负责抓好意见的督查落实。要建立意见督办协调机制。对审议中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问题,要加强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主任会议反馈,对相关部门工作提出新要求,使监督与被监督双方围绕推进工作的目标形成互动,达成共识。要建立意见督办反馈机制。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及时反馈审议意见的整改举措。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在每次常委会会议上书面通报上一次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增强审议的严肃性。要建立意见督办整改机制。对审议报告未通过,不执行常委会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执行不力、效果不好,多次督办不落实的,建议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

                                                    (办公室 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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