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建设

机关建设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 页 > 自身建设 > 机关建设

在发挥作用中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2-05 访问量: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人大的监督、决定、任免各项工作和活动,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换届以来,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握人大工作政治方向的核心,自觉地把人大工作放在县委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维护县委领导核心。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与县委思想同心、工作同向、目标同步。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重心和年度目标任务,发挥人大职能优势,推动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要求,自觉将常委会一切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进一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事先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明确了请示报告工作的方式和程序,经县委同意后再依据有关法定程序予以实施。2017年,就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三走三问”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人大代表水环境治理工作专题询问会方案设计和人代会例会筹备情况等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并得到县委支持,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推进干部人事任免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出台了《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完善了对任命干部的监督管理,从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管控力入手,有力保证了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依法履职,推动了全县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2017年,对县委多项人事安排进行了法定任免,对26名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和120名新一届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任命,确保县委的主张和意图在人大得到贯彻落实。

积极参与县委中心工作。受邀列席县委常委会,认真参与县委各项工作安排和阶段性部署,为县委推动各项工作出谋划策,贡献人大力量,在靠前服务中找准人大职能定位。按照县委要求,深入开展“百千万”大走访和集中帮扶活动,牵头带领4家部门负责人多次到包挂镇开展十九大期间维稳督查活动。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县委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等多项中心工作。成立了沛县铝产业发展指挥部,常委会各位主任牵头领衔推动铝产业发展。多次深入工程项目建设一线,尽职尽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办公室 尹茂雷)








苏公网安备 320322020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