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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五个意识 加强人大代表思想建设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2-19 访问量:



  发挥代表作用,既是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人大工作生机与活力的力量源泉,更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基础和前提。党的十九大对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人大代表要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作用,必须以思想建设为动力源,强化五个意识。

一要强化政治意识。使代表理解当选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职务的变化,更是一种思想境界的升华;不仅是一种工作角色的转换,更是一种政治责任的加重。代表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全过程,真正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体现者、维护者。自觉将学习放在首位,做学习型代表,不断提升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使自己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工作方法适应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开展工作的需要,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在政治上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权威,维护党的利益,维护团结统一;在思想上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依法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把党心民意维护好、结合好、统一好。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人大代表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来自于民,根植于民,服务于民。人大代表的身份角色和社会地位决定了其必须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因此,作为人大代表要始终铭记自己是人民推选出来的,受人民委托直接参与地方国家权力事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不管是来自各行各业,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民众,既然人民群众选你给人民当代表,就要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群众,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代表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以做人民代言人的责任感,心系人民,倾听民声,反映民意,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切实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参加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自觉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民意动态,反映群众的呼声和社会生活的热点问题,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三要强化法制意识。人大工作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和规范性很强的工作,法制意识的强弱决定代表工作的水平。人大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在人民群众中会产生很大的示范作用。因此,人大代表要坚持学法、懂法、模范守法、依法办事,带头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通过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及时发现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四要强化为民意识。人大代表要积极为民直言,为民办事,做人民群众的温暖贴心人和忠实代言人。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时刻心系群众,时刻想到人民的利益,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反映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提交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建议,真心实意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常怀为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使所做的每一项工作,行使的每一项权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要强化奉献意识。我国人大代表的最大特点就是兼职性,代表只有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局部和全部、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关系,吃苦耐劳、勇于奉献,才能真正将履职落到实处。这种奉献精神要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上,更要体现在真心实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这种奉献要求代表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为推动各项事业的更好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这种奉献要求代表舍得牺牲个人的休息时间、业务时间,甚至陪伴家人的时间;这种奉献不仅仅是时间的奉献,更是精神、精力、知识、经验与能力的奉献。为人民服务的空间是无限的,真心、真意、真诚、真情的付出和奉献,一定会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与信赖。

                                         (内司工委 张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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