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纵横
代表旁听评议庭审助力司法公正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5-15 访问量:
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人大常委会拓展人大代表履职渠道,加强司法监督,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一项创新举措,沛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近几年旁听评议庭审活动的不断深入,不仅仅增进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了解,更是有力的促进了案件的庭审工作和公正司法。
一、精心谋划实施,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县人大内司委和各司法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领导小组。二是把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计划,纳入人大年度工作要点,并列入常规工作,明确要求每月旁听不少于两次,法检两院月底上报案件目录,周五上报下周开庭信息。内司委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受评议相关书面反馈意见,受评议机关应在接到内司委整改意见后二十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人大内司委报告。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我县人大网站和新闻中心定期宣传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的意义和旁听情况,扩大了社会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强化代表培训,提高评议水平。针对人大代表对相关法律知识和庭审程序不够了解的情况,我们每年都定期组织代表培训。特别是在旁听庭审前,针对庭审内容,我们内司委认真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并邀请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及专业律师进行讲解,对旁听庭审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阐述。为保证代表评议庭审工作客观、公正、准确,我们又聘请了沛县善若水律师事务所主任、专业资深律师周忠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评议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全面、多方位的培训和服务,使人大代表的旁听评议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为此项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扩大旁听覆盖面,拓展旁听范围。为使旁听评议庭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扩大旁听人数和覆盖面,沛县人大常委会把活动扩展到各镇区和镇级人大代表,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引向基层,旁听以基层法庭为主。要求各基层法庭每次邀请所辖地各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旁听不少于10人,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邀请代表旁听不少于两个镇,每个镇每次不少于5人;各基层法庭制定的邀请代表旁听计划,要抄送各镇人大,以便沟通联系,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备案;行政审判、刑事审判、重大或有较大影响的民商事审判,由县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或内司工委指定的镇人大发出邀请函,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县检察院、司法局向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或内司工委指定的镇人大发出邀请函,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提高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从而扩大了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的影响。
(内司工委 陈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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