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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应把握三个“注重”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6-04 访问量:



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就某一方面工作集中开展的专门询问活动,遵循了询问的主体、内容和程序规定,是询问的衍生与拓展。专题询问较之询问,组织性、指向性、刚性更强一些,进一步突出了监督重点,改进了监督方式,增强了监督实效,丰富和拓展了询问这种法定监督方式的内涵和外延。专题询问现已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开展的常态监督方式,成为人大监督的利器。在运用专题询问这种监督方式时应注重把握三点。

一是注重民生、发扬民主。人大监督的主体是人民,人民群众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力量源泉。专题询问作为人大监督方式之一亦具有直接的人民性和民生性。因此,在专题询问选题是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纳入监督议题;要注重发扬民主,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常委会对专题询问过程只提原则性要求,不搞预演,不提前设计问题,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有感而发,既充分反映民意,又充分发挥询问人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专题询问效果。

二是注重问前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在专题询问之前要扎实开展专题调研,把脉问症,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注重监督成果的运用和后续跟踪监督。开展专题询问不是一问了之,而是注重监督成果的运用、务求实效。专题询问结束后,常委会要及时梳理、形成专题询问意见,在指出存在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政府限期办理,书面报送办理结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专题询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督促,推动和确保专题询问取得实效。

                                          (内司工委  张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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