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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评议要做到“准、严、实”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6-04 访问量:



“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专项工作评议可以全面了解被评议部门围绕中心、依法行政、开展专项工作等情况,并针对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督促被评议部门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要按照“选题准、程序严、效果实”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专项工作评议主题突出、程序严谨、针对性强的特点,在精准选题、严格程序和评议效果上下功夫,确保专项工作评议评出实情、议出实效。

“准”--选题准。“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千头万绪,人大监督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突出重点,选准议题,才能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从党委中心工作、“一府一委两院”重点工作、代表议案和建议中选取议题,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议题,力求使评议选题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

“严”--程序严。专项工作评议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讲求实效的原则。要处理好简化评议程序与确保评议质量的关系。整个评议过程应力求方式简化又不草率从事,减少环节又不降低标准。在确保评议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程序,科学安排时间,从而提高效率。一是准备程序。主要是做好思想、组织准备工作。二是调查程序。要根据评议内容,组成调研组,深入被评单位和基层,运用走访座谈、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多种方法,听取各方面意见。三是评议程序。包括三个主要环节:召开评议大会,由被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专项工作报告,然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部门的工作状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人大常委会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并对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整改程序。专项工作评议必须注重督查整改,以增强评议效果,达到评议的目的。

“实”--效果实。评议结果的有效运用是评议的最终体现,是衡量评议成败的标准。专项工作评议要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必要时可采取听取工作汇报、视察、检查等形式督促整改,对评议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二次评议。评议结果及整改情况要报送同级党委,作为政绩奖惩、评先创优重要参考依据,体现专项工作评议的权威和力度。

                                       (内司工委 张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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