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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应有主动监督意识——由《人民的名义》引发对人大监督的思考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6-25 访问量:



我最近观看了曾经热播的《人民的名义》部反腐大剧,深有感触。《人民的名义》之所以如此吸睛,就在于它把握时代热点,服从政治大局,顺应广大民心。通观此剧,不失为近年来不可多得的一部好作品。但从引人入胜、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中,通过剧中一些典型事例的演绎,不难发现在司法裁判、公权力的运用等方面存在着超越界线、程序不公、违反目的、侵害权利等问题。因此,也从另一面反映出人大监督在现实中缺乏主动意识,流于形式的地方还很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参政议政职能,加强立法工作外,最主要的还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对一府两院一委和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监督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大要对“一府两院一委”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问题有询问和质询权,人大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而在现实工作中人大的这些权力几乎没有使用过。剧中山水集团的高小琴及幕后老板赵瑞龙,在省公安厅长祁同伟的斡旋下,市中院副院长陈清泉贪赃枉法裁判,巧取豪夺了大风厂的股权,断了服装厂广大职工赖以谋生之路。股权丢失以后,大风服装厂的职工们在告状上访无门后,不得不与政府与拆迁队以死相搏,以至后来发生了“一一六”事件。他们为什么不去人大寻求帮助,祁同伟、陈清泉都应是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因为人大的监督在现实面前还是缺乏主动的意识,监督效果是渺小的和弱化的,人大的职权和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应用与发挥。

剧中大风服装厂职工股权,因为官商勾结设局而丢失,引发“一一.六”群体性事件,为平息此事,汉东省委常委、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在“一一六”事件善后工作会议上,直接拍板政府垫付4500万元给职工充当股权金,并强令这4500万由市财政局、光明区政府、市公安局维稳经费三家分摊,一周内到账,否则对主管领导就地免职。固然,这样做对走投无路的职工们来说,不亚于雪中送炭,但是,李达康书记想没有想到,这种做法对于京州市全体人民来说公平吗?李达康这一重大事项的决策是不是应该经过京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才可以实施呢?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不要以为这只是在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在现实生活当中,毕竟还有事情的办理是唯上、唯权、唯官的。

然而,值得我们庆幸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痛定思痛之时,审时度势,拿出了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气魄,立章建制,大力反腐,拯救党和国家、民族于万难之中。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党风政风民风逐步好转,从上至下,各行各业,从不敢腐,到不能腐,最后到不想腐,也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随着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一个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法制社会就会呈现在不久的将来。近几年来,基层人大通过旁听庭审活动,评议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及调研走访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行使了对司法公正的监督,慢慢地筑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对于重大事项的决定管理,各级人大也在积极建章立制,进行主动的、实质性的监督,力行监督之职。

为完成肩负着的责任,人大主动监督意识尤为重要!

             (财经工委   顾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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