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基层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 页 > 基层动态

安国镇人大关于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9-30 访问量:



推行落实“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美丽中国”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近日,安国镇人大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如下调查报告: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河长巡查记录、图片和信息反馈不正常,村(社区)级对责任区域巡查监管不力,未能完全履职。如:水面卫生保洁、河道清理整治、流域区污染源清除等具体工作不能完全到位。

二是基础设施及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少数沿河流域区居民生活垃圾堆放没有定期收集处理,也无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雨水冲刷后流入河道;也有少量生活污水没有进行集中处理,尚未达标排放,直接成为了水体污染源;河道水草堵塞严重,清理整治工程量大。

三是宣传引导不够到位。对农村生活水环境保护治理的宣传引导不足,群众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等。

四是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仍需加大。河长制工作涉及众多成员单位,但从工作推进情况来看,仍然存在各自为营、各司其职现象,容易造成职责不清,推诿扯皮从而导致有些个案久拖不决。

二、几点建议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是水源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督查严、措施实。河长要严格按照县《实施方案》履行职责,确定河湖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层层压实责任,并完善责任公示牌和巡查日志,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充实镇河长办工作力量,增加专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完善全镇“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工作流程;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整合各成员单位资源优势,形成合力,提高联合执法能力。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在水污染、水资源治理和河岸管理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建立完善以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对肆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河道排污等行为坚决从严重处,做到查处一例、震慑一片,切实加大河道保护治理力度。

四是强化宣传氛围。各村(社区)和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享的河湖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督查力度。各代表小组要利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等形式,对河长办反馈的存在问题、群众有反映或普遍关注的区域进行重点督查,并将代表河道巡查的监督情况作为代表报告履职的重要内容。

                                           (朱开靖  张宜和)






 

苏公网安备 320322020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