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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03-27 访问量: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生动实践,是贯彻中央和省委改革决策部署的有效举措。近日,县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镇级民主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出台让全县镇级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更加明确具体,有章可循。我县镇级人大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规范和完善。笔者认为,镇级人大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要突出广泛性。在镇人代会召开前,镇人大要动员人大代表广泛深入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电子邮箱、公布征求意见的电话等形式,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镇人大主席团要对征集意见进一步梳理筛选,将一些事关全局、影响长远、切实可行的重大事项连同镇党委部署、政府计划实施的重大事项,一同列入人代会议程,把党的意志与人民群众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民生实事项目的表决要保证合法性。只有民生实事项目议事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才能保证形成的决议决定合法。在审议表决之前,要公布民生实事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时间节点、重点措施等基本情况,让全体代表知晓;在审议民生实事项目时,要集思广益,充分尊重每一位人大代表的审议发言权;在形成决议决定草案时,要充分吸收全体人大代表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表决上,可以采取无记名票决、电子表决形式,不宜采取举手表决,以保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三是民生实事项目的决议决定要注重可行性。对民生实事项目的表决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对单一事项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实施该民生实事项目的决议或决定;另一种是对多件事项进行批量表决,采取过半数或者差额的方式,对表决通过的多件民生实事项目形成决议或决定。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形成的决议或决定要合法规范,其目标要切合实际,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要切实可行,确保决议决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经过努力可以完成,防止因出现不切实际的目标和无法落实的任务,导致民生实事项目无法完成,影响人大的威信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是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要增强主动性。决议决定实施过程中,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采取专题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民主评议、询问等方式,加强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动员广大代表跟进服务,跟踪监督,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能够得到贯彻实施,确保人民群众的意愿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朱开靖 张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