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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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05-14 访问量:



2018年9月2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为贯彻落实《决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贯彻落实《决议》的实施方案,县政府制定了《沛县2018-2020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清单共梳理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6类41个,其中2018年度须解决的问题7个。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高骥带领下,对我县2018年度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资料收集、走访调查,在对问题清单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4月3日调研组集中察看部分现场,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须解决问题的工作情况

2018年须解决的7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治目标、采取措施及解决情况分别如下:

(一)关于南四湖徐庄地表水源地达标建设的问题

通过采取水源地隔离、生态修复、污染源清除、安防监控等措施,南四湖徐庄地表水源地于2018年11月13日通过了省达标验收。

(二)关于全县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的问题

现已建立水质安全保障措施,做好饮用水源地“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累计投入2亿余元,实施一系列保护工程,设立了保护区边界标志,排定并整治隐患水面约3000亩。到2018年底,通过水源地隔离、生态修复、污染源清除、安防监控等措施,我县南四湖徐庄饮用水源地于2018年11月13日完成了达标验收。2018年,我县全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三)关于危化品监管的问题

目前,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天成氯碱有限公司2家已评审达标二级标准化,其余3家危化生产企业(江苏同力化工有限公司、徐州中兴化工有限公司、徐州石固化工有限公司)自评已经上报安全生产协会,将会尽快按照要求全部完成二级标准化建设。

(四)关于水泥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等环境违法行为的问题

按照《徐州市水泥(粉磨站)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共涉及我县4家水泥粉磨站整改工作,其中徐州申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涉及厂房租赁纠纷,正在诉讼阶段,一直停产至今;徐州金旺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徐州沛屯水泥有限公司、徐州中鑫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已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工作。

(五)关于排污许可证企业数据联网报送工作缓慢,自行检测数据完成率、公开率较低的问题

2018年底,我县35家企业获批排污许可证,分布在电力、钢铁、水泥、焦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合成材料等6个行业,其中11家企业被纳入重点管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要求,重点管理企业应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组织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及时公开。目前,5家电力企业、1家钢铁、2家焦化已按要求完成了自行监测数据联网报送及公开工作。徐州中意食品有限公司、徐州安邦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份申领到排污许可证。两家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控,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开展了自行监测,将在近期联网公开。徐州福润禽业有限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暂不具备开展自行监测和在线联网工作的条件。

(六)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监管的问题

 目前我县共有19座建制镇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16.15万吨/日,日产生污泥约150吨。其中,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均得到有效处置,其他镇级污泥由于产生量少,基本都作为肥料被就地应用。

(七)关于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问题

环保部门已配置18套移动执法终端,加强了现场执法能力和力度。

二、2018年度工作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2018年度任务基本完成,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目前我县还未建设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污泥的长久性规范处置存在隐患;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已经完成,但水源地管理的常设机构未成立;危化品企业虽完成二级标准化建设,但存在设施老化的问题。

 三、下步建议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就是资源,生态就是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就能促进人民福祉。沛县2018-2020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明确了问题目标,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和难点只有解决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才能更好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政府和有关单位要以义不容辞的责任感、迫在眉睫的紧迫感,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过硬的工作能力、高标准的工作要求、顽强的工作作风,强化履职担当,担负起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任。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包含6类41个问题,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有的问题容易解决有的问题很棘手,有的问题是部门单独能解决的有的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定期会商会办高效推动2019年度工作,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厘清主体责任,“一抓到底”,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切实监管到位、督查到位、问责到位。

全面落实各镇、(街道、场)一把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要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以及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

四要强化常规监管要常怀忧患之心,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隐患点、薄弱点,对症下药,巩固2018年环保工作成效。对环保整改达标的项目,要开展临查、夜查、突击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排放达标;对关停取缔的项目,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严惩私自复产、偷排偷放,防止反弹反复和死灰复燃;对于符合条件建立在线监控的项目,积极推进,快上快建,联网实时监控。通过运用常规监管手段,不断跟踪监督,达成环境执法的常态威慑。

                                          (汪亿  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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