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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集中学习《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08-08 访问量: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兴常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同志对该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并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过学习,检查组了解到:《条例》的出台对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发挥重要作用。第一,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通过立法,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实力增强。第二,有利于筑牢农村改革“四个不能”底线。坚决守住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四个不能”底线。通过立法有利于增强规范资产管理的权威性、约束力和执行力,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筑牢集体资产被侵蚀和农民利益受损害的防线。第三,有利于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促进产权更加明晰,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加快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进程,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提供法律依据。

检查组成员表示,这次集中学习,使大家对《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有了清晰的认识,明确了《条例》的目的、意义以及要求,为下一步对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蒋正亭  官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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