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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4-28 访问量: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4月中旬前往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新时期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目标和新要求,聚焦监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全力打造以公益诉讼、虚假诉讼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为主线的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多次被评为省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创新理念明确思路,着力提高办案质效

经过多年实践,县检察院明确了以办理诉讼监督案件为主线,以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公益诉讼为重要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督的形式和内容,通过向律师事务所、法院相关庭室、案件多发单位收集案件线索,不断拓宽案件来源,在保证案件数量的同时,制定完备的办案制度,加强与再审法官的沟通协调,加强法律文书说理,不断提升办案质量。逐步确立了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开拓创新为抓手,以加强沟通协调为手段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理念。

(二)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着力维护司法秩序

围绕虚假诉讼这一新增民事行政监督重点,积极探索,逐步走出一条“主动审查、移送公安侦查、建议再审”的办案模式。近年共审查办理虚假诉讼案32件,分别不同情形向公安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刑事立案 14人,法院对虚假诉讼案件均予以立案审查。对虚假诉讼的打击有力震慑了不法当事人,促进了司法环境的净化,维护了司法秩序,为构建诚信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着力维护公共利益

近年来,县检察院着重围绕生态环境、国有资产、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领域,积极开展相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一是严格履行诉前督促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严格履行职责;二是通过采取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督促履职等方式,扩大办案规模,提升社会影响;三是针对公益诉讼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

(四)强化裁判执行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积极探索生效裁判执行监督机制,破解生效裁判执行监督难题,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设立执行监督工作站,每月定期收集信息进行梳理,拓宽执行监督渠道,对执行不力的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开展将被执行人错列失信人员名单专项监督,纠正了一批错执案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有待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识还需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属于事后监督,是确保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监督防线。由于其事后监督的特性,检察机关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认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主要面对的是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工作难度大,心存畏难情绪,这是检察机关工作的薄弱环节,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宣传力度不够,广大群众的认知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缺乏深入认识,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审判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许多群众还不知道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这个维权的法律途径,一定程序上制约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和案件的来源。

(三)办案力量薄弱,“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突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专业性强、知识面广,涉及法律法规较多,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只有2名在编干警,无论是专业知识水平、还是司法实践经验目前还不能满足工作任务的需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与实际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合力尚未形成,协同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没能与相关部门共同形成合力。在监督线索获取方面,许多涉诉信访矛盾未能进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渠道,既制约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涉诉信访矛盾得到依法妥善的化解。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全方位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在进一步强化对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的监督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执行活动以及依法提起公益性诉讼的监督,坚持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监督措施。

(二)加强工作宣传,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的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使广大群众知晓、了解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民事行政检察申诉的法律意识。

(三)形成工作合力,搭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平台。要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沟通交流,共同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要同法院、信访等部门建立涉诉信访案件联络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联系制度和办案协调机制,互通信息,拓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渠道,把涉诉信访矛盾纳入法律监督途径,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发展。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和提请抗诉等工作机制,创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机制和有效方式。要把监督的范围向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向延伸,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要适应不断变化的民事行政监督需求,通过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有效提升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的实际效果,推进全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发展。

(五)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注重研究分析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量配备,注重培养专家型、复合型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敢于监督、善于作为,为全面推动我县依法行政、确保司法公正,建设法治沛县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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