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监督县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2-18 访问量:
县政府办,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县各有关单位,县人大机关各委室 :
《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县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监督县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
推进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与监督办法》,切实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监督县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围绕我县发展大局,创新代表活动载体,积极组织代表活动,助推项目实施,切实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在项目推进中的监督支持作用,形成全体代表合力推进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沛县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原则
(一)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号召全体县人大代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各自所从事的行业、系统和工作生活的区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敬岗爱业的表率,并充分利用本职岗位的优势,带头宣传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带头支持项目建设,带头动员其他干部群众协助推进。
(二)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形成支持项目建设氛围。切实发挥全体县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工作,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组织代表联系选民过程中,注意了解广大群众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掌握项目建设所涉及到的有关干部群众的各方面社会关系,在项目建设遇到困难时,用人大代表自身具有较高社会威望、较多人脉资源的优势,主动做好牵线搭桥、思想动员、情况反映等工作,协助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助力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要认真按照代表法、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积极通过集体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了解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提出代表建议和意见,监督和支持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切实做好工作,推进项目扎实实施。
三、监督内容
针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票决出的16项民生实事项目,重点围绕实施过程中的政策落实、项目进度、资金管理、项目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开展监督,推动项目办实办好。
(一)围绕政策执行开展监督。组织召开项目责任部门座谈会,听取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的报告,详细了解项目启动阶段的困难和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调度项目推进情况,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督促县政府及时予以解决。
(二)围绕项目进度开展监督。督促县政府逐项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落实实施主体和责任人,对照项目进度计划,定期了解项目推进动态,真实掌握项目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做到全程动态跟踪监督。
(三)围绕资金绩效开展监督。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支出计划等,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不定期检查、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找出实际绩效状况与绩效目标之间的差距,促进项目达到预期绩效。
(四)围绕项目质量开展监督。组织专业人员不定期开展现场视察、查阅资料,对项目质量管理机制、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五)围绕环保安全开展监督。组织专业人员不定期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定期开展环保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上报排查结果,及时督促整改环保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监督方式
(一)听取专项报告。项目启动阶段,领导小组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计划的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 常委会适时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年终,常委会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开展专项视察。每个季度末组织相关专业人大代表集中专项视察,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加强督办落实。
(三)召开座谈会。定期召开相关责任部门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组织召开涉及部门协调会,促进相关部门优化审批流程,破解环节堵点。
(四)开展专项询问。对在项目推进中工作不力、进度迟缓出现重大失误的的责任部门,常委会将适时依法启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确保民生项目落到实处。
(五)开展第三方评估。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选取部分项目,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客观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为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提供依据。
(六)开展满意度测评。年底,常委会将对项目责任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分别听取责任部门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告县委,反馈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领导小组,实行项目监督领导包挂制,积极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代表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各工委要充分发挥与项目责任单位联系紧密的优势,深入实地调研走访,并做好情况跟踪、问题反馈、意见交办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要扎实推进项目实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倾听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吸纳各方智慧,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注重监督实效。全体代表要勇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领导小组组织的视察、审议、测评等活动,发挥各自优势,为推进项目建设献言献策,确保监督工作扎实推进。
(四)注重舆论宣传。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领导小组助推项目实施的各项举措,宣传政府民生项目推进取得的显著成效,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实事实施的合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沛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县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票决
项目推进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