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市人大在我县召开《徐州市河湖管理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座谈会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5-27 访问量:
5月26日下午,市人大在我县召开《徐州市河湖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我县部分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和县水利局、生态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对《徐州市河湖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兴常。
制订《条例》是破解我市复杂水系管理、全面深化河湖长制,依法管理河湖,改善河湖水环境生态的迫切需要。《条例》制订实施后,在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规范开发利用,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发挥综合效益上,能够有章可循,利于促进全市河湖管理工作。《徐州市河湖管理条例(草案)》目前处在征求意见阶段,此次座谈会的目的在于集思广益,发挥基层的聪明才智,用于《条例》内容的进一步修改完善。与会人员表示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为《条例》制订提供智慧参考。
会上,县水利局、生态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长办、龙固镇、大屯街道等单位负责同志围绕草案拟修改内容、河湖分级管理、管理范围内的建设行为规范、河湖管理和污染防治、县城区域内河湖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汇报了学习心得,提出了建议意见。如文广旅局建议《条例》第四十一条“对涉及河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开发,”修改为“对涉及河湖的文化遗产进行挖掘、保护、整理、利用”;生态局建议《条例》第三十七条“骨干河道两侧二百米内应当划入畜禽禁养区”修改为“骨干河道两侧一百米内应当划入畜禽禁养区”等,得到与会同志的认可。 (蒋正亭 蒋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