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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五级人大代表举报奖励工作部署会召开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10-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履职途径,激励“代表在身边向纵深推进1014日上午,县人大召开全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五级人大代表举报奖励工作部署会,明确办法规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人大社会事业工委主任宣读了《关于在全县五级人大代表中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就《办法》出台背景、条款内容分别作了具体说明和详细解读。《办法》明确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目的意义、适用主体、举报范围、举报方式、举报信息核实认定及查处、奖励及奖金发放、核实认定工作纪律等事项。

贺伟指出,当前,我县生态环境建设面临较大压力,实施本《办法》,旨在强化人大监督管理励代表积极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全县环境质量。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办法》从前期酝酿、起草制定到最终文件形成,历经反复研究探讨和多方意见建议征求,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把关《办法》制定工作。县人大利用沛县人大手机APP”开发上线了生态环境监督举报平台软件县财政每年设立100万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项经费。

贺伟强调,举报奖励是手段,核实认定是关键,查处问题是目的。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以参与环保建设的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切实担负起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神圣使命。二要全面迅速启动。《办法》规定除奖励外,列入代表履职积分考核。各镇街人大(工委)要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全面启动,扎实做好宣传动员和业务实操培训等工作,县人大将定期通报举报奖励工作进展情况。三要高效运转推进。县政府办要牵头做好跟进落实工作,组织开好部门协调会,明确责任主体,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效。四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负有举报信息核实认定、案件受理查处、兑现奖金发放等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做到不徇私情,从严从快,及时办结。五要注重沟通协调。县人大办、政府办要加快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各镇、街道人大(工委)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发现并反馈《办法》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互沟通,会商会办,形成闭环管理,努力改进提升,确保《办法》落实更趋完善可行、卓有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事业工委、县人大办公室、人代工委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汪亿 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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