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县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的决定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03-08 访问量:
(2022年3月8日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中共沛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和领导职数的批复》(沛编〔2021〕29号),沛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1、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置一个办事机构:办公室(挂“研究室”牌子);
2、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置六个工作机构: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预算和经济工作委员会(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由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3、撤销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