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民间借贷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05-17 访问量:
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30
地点:县法院第二法庭
案号:(2023)苏0322民初239号
案件名称:民间借贷纠纷
审判成员:
审判员:刘淑云
原告:韩某,男,1990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沛县五某镇后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绍龙,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殷某群,男,1974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沛县五某镇后某某址7号。
案情简介
原告韩某主张被告殷某群从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间陆续向其借款143万元,原告韩某持有被告殷某群出具的借条9张,但是原告韩某未能提交相应的款项交付证据。
参加代表:
刘洪敏 赵盼盼 申 贺 朱守银 胡正卫 郭世周 袁长青 刘传刚 韩 卉 王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