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2月27日
地点:鹿楼镇司法所
案件名称:姜某与赵某离婚纠纷
法官: 武凡
案情简介:姜某因与赵某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
参加代表:张宜和、乔静、孟艳、张诺、刘恩永、张铮、冯建强、王启玲、闫强、沈景孟、李峰、杨华、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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