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4月16日
地点:大屯法庭
案件名称:姜某与郭某一般人格权纠纷
法官:王帅星
案情简介:姜某因中午饮酒后突发脑淤血,要求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参加代表:张宜和、张华、王启玲、贾振国、郭振平、李洪双、时秀娟、孟艳、沈景孟、那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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